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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主義教育哲學(有機體,用哲學解釋大自然) 

一、思想淵源

觀念主義、唯實主義與自然主義是西方哲學淵源流長的三大派別,其起源都可回溯古希臘時代,而且三派交錯互合,彼此皆有相關的部分。

自然主義者視自然為實在,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臘的米利都學派。該學派的泰利斯 (Thales,624-546 B.C.)、安那艾曼德(Anaximander,610-545 B.C.)、安那芝孟尼 (Anaxinmenes, 585-529B.C.)都對宇宙的生成問題深感興趣,並試圖以風、土、 水、火、無限概念解釋太初的形成。其後,赫拉克利特斯(Heraclitus, 544-484B.C.)、 恩培多利克(Empedocles, 495-435B.C.)均對宇宙之生成有所論述,恩氏舉水、氣、火、土為構成宇宙的跟本原素,此一論述的集大成者為德謨克利圖(Democritus, 北 460-370 B.C.)的原子論能量、伊壁鳩魯(Epicurus, 341-271B.C.)、盧克萊修(Lucretius, 99-55B.C.)都是原子論的支持者,盧氏甚至以長詩《論萬物之本性》來闡釋德謨克利圖的原子論和伊壁鳩魯的學說。 

文藝復興之後,自然主義傾向的哲學家有霍布斯(T. Hobbes, 1588-1679),他認為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物質在空間的運動,即使意識和感覺亦不例外,然而最能提高自然主義之地位者,厥為盧梭(JJ.RousSeau,1712-1778),他著有《愛彌兒》一書,是自然主義教育的經典,他重視自然,稱揚自然中永遠有可依賴的秩序, 痛斥社會之充滿著嬌評與罪惡。

主張泛智論的教育學者康米紐斯(J.A.Comenius,1592-1670),在其教育主張中有許多自然主義的思想,而受盧梭影響的教育家裴斯塔洛齊(J.H.Pestalozzi, 1746-1827)亦有許多自然主義式的教學主張,但體系較完整的哲學家是斯賓塞 (H.Spencer,1820-1903),他受達爾文的影響,認為萬物演化由同質同類分化為異質異類,宇宙根本必有一終極存有(ultimate being)。以終極存有的概念而言, 有自然主義的味道,又有唯實主義的影子。

二、形上學

自然主義者認為實體與自然同一,無論是米利都學派所講的物質,德謨克利圖所說的原子,霍布斯之運動與物質,或史賓塞的力與能,都是在自然之內,但若將自然視為一終極實體,又會有三種情況:

(一)、視這終極實體服從自然規律,客觀存在。 

(二)、視這終極實體為有意志之主宰。 德謨克利圖原子論     自然神論

(三)、視這終極實體只是一種與人之關係,不究其屬性。態度篇保留

在這三種情況中,除第一種屬唯實論外,其餘兩種都有可能跨觀念與唯實兩派, 不過自然主義者大都偏向唯實論則是不爭的事實。此外,如果將自然視為一種機械運作方式,我們稱之為機械式自然主義,如德謨克利圖;如果我們將自然視為,一種有機運作,則為有機式自然主義,如盧梭;不管是那一派,都視自然為唯一實體,但他們在形上學的論述並不完整。

對於自然狀態,盧梭的看法是描述,而不說它的整體性質,他認為在自然狀態中,人都是獨立的、自給的、滿足的,同時,也是平等的,無高下的差別,這種說法和霍布斯說自然感是戰亂的,人與所有人為敵;以及洛克說是和平的、合理, 似乎不大一樣,好像在二者之間。

三、知識論 達文西解剖學

自然主義者的知識論感覺很薄弱,伊壁鳩魯認為物體把它們的複本置入觀察者的心目中,因為這些複本有原子;霍布斯則認為物件有著把它們自己投射進感官之傾向,這些都太簡單。盧梭雖認為人有理性,但理性是在文明社會才有,在自然狀態,野蠻人是根據先於理性之感性行事,人最初的感情有兩種唯實:亞里斯多德:自利(self-interest ) 與憐憫(pity),盧梭的這種說法使在理性喧囂塵上的世代,讓人回眸再視感性, 開啟自然主義、浪漫主義的先河。

不過,科學革命興起後,以科學研究自然成為鐵則,盧梭所在的啟蒙時代,科學 的氣燄升天,盧梭既反對無神唯物,也反對完宗教上用來証明神存在的各項論証, 使自然主義無力建構起一種成系統的哲學派別,十九世紀後,孔德(A.Comte, 1798-1857)重視科學,提倡實証主義(positivism),他認為實體不是本質或運動, 而是一個法則、事件的關係系統,他主張用科學是探究實體最可靠的方法,數學 是最基礎,其次是無機科學、再來是有機科學,最後居金字塔之買的是社會學。 孔德和斯賓塞一樣,對研究自然深感興趣,但其知識論卻接近唯實論者。 

四、價值哲學

自然主義在價值哲學的影響較大,因為在形上學與知識論方面建構無力,反而讓自然主義流為一種主張與態度。自然若有意志,則其活動絕非機械作用,若其無意志,則尋其規律將可發現其適應之道。不管如何,愈能順應自然,愈能少苦多樂,此為盧梭大聲疾呼:回歸自然!中國老子「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自然」的精微所在。

(一)、倫理價值:以伊壁鳩魯學派的快樂主義及盧梭的主張為代表,順應自然則喜好安靜、自由順從,避免競爭、痛苦,反對奢侈,主張平等互愛,雖然像霍布斯 對自然狀態較持悲觀看法,但所有自然主義哲學家都歌頌自然,奉行自然法則, 以自然為師。 

(二)、審美觀:以自然主義的倫理觀出發,則自然是完美的,因此順應自然能產生美的經驗與感動。盧梭的回歸自然,基本上是對理性與進步概念的反對,為浪漫主義的美學觀開路。

(三)、社會哲學:霍布斯雖然認為政府是必要之惡,但目的在消除人的私利與互殘,盧梭反對霍氏,不但如此,甚至反對一切人為的條件,一切組織和制度, 在《社會契約論》(Social Contract)中主張自由,在自然狀態,人因需要互助而使自然的平等不能維持,私有財產制因此興起,國家是由社會契約可以被推翻產生的,是道德集合體,政府則非由社會契約產生,乃由主權的人民產生,是代理人,負責執 行法律,因為是受主權者的委託,所以主權者也可隨意予以限制、變更或全部撤 回。在《愛彌兒》一書,主張教育以自然為主,不使之成為人為的奴隸,也不能 有任何危害自然的內容與方法,盧梭的主張在民主政治與自由教育方面,影響很大。

人生自由欲無形枷鎖

五、教育目標

盧梭的《愛彌兒》和斯賓塞《教育論》是自然主義教育哲學的兩本經典。

(一)、回歸自然與兒童本位是盧梭對後世教育工作者最大的啟示,他認為人性 本善,教育必須根據人的天性,誘發其興趣與動機,是人本教育的啟發者,自然 主義的教育有如下之要點: 

1. 自然教育就是解除束縛; 

2. 自然教育就是瞭解自人的自然天性; 

3. 自然教育本身具約束功能,會實施自然制裁;12歲以前

(二)、盧梭認為自然的教育是「消極的教育,人為的教育是「積極的教育年長」, 教育的第一步要純粹消極,積極人為的壞處不少,消極自然的好處很多,小孩在十二歲前都要受消極教育。

 (三)、裴斯塔洛齊受盧梭影響,也主張自然教育,重視兒童,他認為感官生理 的需求是「低級的自然,精神道德是高級的自然」,理想的教育必須遵循自然發展,促進心、頭、手的整體發展。

(四)、斯賓塞認為教育的目的是為將來的生活作準備(生活預備說),他以為兒 童的發展是依照自然的節奏(natural rhythms),而這是教育活動最可靠的嚮導,也是成人輔導與兒童反應互相和諧會合的地方。斯氏認為教育是要追求「完全的生活(complete living)。 

六、教育課程

(一)、兒童本位的課程設計是來自盧梭的思想,

1.兒童期(3-12 歲)以實物及 感官教學,住鄉村,使用自然懲罰;

2.青年前期(12-15 歲)重視手工教育,訓練 手腦並用,不應有書(如非有不可只需一本盧賓遜);

3.青年期(15-18 歲)則參 觀醫院、養老院、貧民窟、監獄等機構,使之同情與瞭解他人處境,並讀歷史傳記及文學作品。

(二)、裴斯塔洛齊承襲其順應自然的學說,倡「凡愛教育,重視感官與生活經 驗的教材,自然學科、勞作、體育均受重視,裴氏並以此從事教學實驗。

(三)、斯賓塞曾將有價值的知識分成五項:

1、保存自我的知識

2、獲得生活 必需品的知識

3、教養子女的知識

4、維持社會與政治關係的知識

5、享受 休閒的知識;他以此架構設計課程。自然主義者接近自然,帶動科學教育。 

七、教學方法

(一)、盧梭的自然教育分四個階段:

1.嬰兒期(0-2):母親親自餵奶、善於處 理哭泣,一切順從自然法則;

2.兒童期(2-12):

a.注意語言學習

b.鼓勵其符合自然原則的身體活動、莫用懲罰,

c.使用其從感官試驗中獲得知識;

2.青少年期 (12-15):

a.注重自然觀察及親手操作

b.提供實用的知識及職業活動

c.漸從對自然的興趣轉化為對人的思考,從感覺轉化為觀念。

3.青年時期(15-18): 

a.性教育的實施,

b.同情心的萌芽,

c.行為的糾正:使用歷史榜樣和寓言;

d.勿進行宗教教學。

盧梭將男女教育分開,以現在觀之。對女子實施高壓,並不公平,但其有時代限制,盧梭並倡導國家教育,培養公民。 

(二)、裴斯塔洛齊在教育方法上,主張全人教育,注意教師素質及親職教育, 他將自然主義的理想完全落於教育系統中。

(三)、斯賓塞積極提倡科學的價值及科學教學,希望以此實現完美的生活,斯氏的社會有機體理論影響社會學的發展,其學說對後來心理學及實証主義哲學均有啟迪之功。

 <延伸閱讀>

 一、林玉体,西洋教育思想史(台北、三民,2011),p.289, -352, p. 389-423。 

二、滕春興,西洋近世教育史(台北、心理、2010), p.94 -106。滕春興,西洋教育史(台北、心理、2009),p.201 -208,p.208-213。

三、希爾貝克、伊耶原著,童世駿等譯,西洋哲學史(上海、商務、2004),p.330-335。 

四、鄔昆如編著,西洋哲學史(台北、正中、1984), p. 394-396,p.422。 

五、其餘相關著作在課堂上另行公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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